新版民用航空法明确加大旅客权益保护力度

小编:夏冬阳 赵耀 <video width=&quo发布日期:2026-01-19浏览量:4
核心提示:1月19日,中国民用航空局召开新闻发布会,解读新修订民用航空法主要内容。中国民用航空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杨颖介绍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共16章262条,从飞行安全、适航管理、机场管理、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、旅客权益保护、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,对现行法律进行了全面修订。

1月19日,中国民用航空局召开新闻发布会,解读新修订民用航空法主要内容。中国民用航空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杨颖介绍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共16章262条,从飞行安全、适航管理、机场管理、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、旅客权益保护、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,对现行法律进行了全面修订。

发布会现场 张哈斯巴根 摄

杨颖介绍,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明确,加大旅客权益保护力度。明确要求航空公司和服务单位完善旅客运输合同条款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、优化航班延误或取消的处置流程,妥善做好信息通报、食宿安排、投诉处理等后续服务保障,着力提升旅客出行体验;统一国内航空运输和国际航空运输航空公司的赔偿责任限额。针对民用航空活动监管的短板弱项,鼓励通过大数据等手段创新监管方式,开展分级分类监管,持续提高行业监管效能。针对部分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问题,从严惩治危及航空安全、旅客权益的行为,提高部分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,新增行政处罚的种类,扩大行政处罚的适用范围,切实增强法律的威慑力和刚性约束。

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副司长王卫军介绍,在提升服务品质方面,具体规定主要在第六章第六节“旅客权益保护”中体现,涵盖信息告知、不正常航班服务、投诉处置等方面。修订后的民用航空法通过完善旅客运输合同、航班延误服务保障等相关内容,进一步加强旅客权益保护。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,运输总条件是民用航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,应当包括客票销售、退票与变更、乘机、行李运输、不正常航班处置、旅客服务和投诉等旅客权益保护相关内容。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,航班延误或者取消的,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运输机场运营人应当及时发布信息通告,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做好客票变更、食宿安排等旅客服务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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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莆田十大著名景点   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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